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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也只有這種時候,一向不隨流行的我,才能沾染上一點點流行的訊息吧?

 

  是的,我感冒了。

 

  晨起,滿身的汗,去沖澡。結果,僅僅是出門穿鞋、綁鞋帶如此輕易的動作,又惹得

  一頭汗-悶熱的台北天氣啊!上了冷氣十足的公車,得穿上一件襯衫「禦寒」(沒辦

  法,微薄的薪餉實在買不起『狗鐵絲』)。乘了一小時,下車步行(穿過一層約一分

  鐘的熱空氣),再進入夏季恆溫21℃的大樓,開始一天的摸魚。如此以往,不得不跟

  隨流行的腳步,甚至引領時尚,成為感冒族的先驅。

 

  久久不見的表哥、打工同事,最常對我說的一句:「你又感冒啦?」有嗎?我不感冒

  的時候居多呀!算算,我的感冒好發於換季之際-一季三個月,絕大多數不會超過15

  天,這樣應該是正常值以內吧?什麼叫做「又」?大錯特錯,不要來污辱我的病....

  

  最後,據說源自本人的病毒十分頑強。提醒看過這PO的人,可以準備你的健保卡了....

 

2000-05-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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