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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昨天去打工,和趙姐聊到結婚的事情。趙姐年過四十(從外表判斷),至今

  未婚,卻常關心我的「狀況」。
  

  說到結婚,她的想法是-既然結婚是因為兩個人相愛,願意共度一生,那麼

  沒有人可以決定你該什麼時候結婚,總要找到一個你愛且相處愉快的人。小

  孩應該是婚姻中的附屬,不是為了傳宗接代才結婚。

 

  趙姐的想法與我之前在報上看過的一篇文章相似,我也頗認同。另外,趙姐

  還提出一個看法-決定單身的人,除了本身必須具有獨立的經濟能力,還得

  仔細想想自己是不是真的耐得住「寂寞」,如果你是一個愛熱鬧、不習慣身

  旁沒有人陪伴的人,就不適合抱獨身主義。

 

  前兩天又有個婚友社的小姐打電話給我,對於這樣的來電,無力招架,只好

  應對:「我有男朋友了。」

 

  有人就是不結婚,不行嗎?

 

2000-10-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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